(一)负责编制和实施学校科研、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。
(二)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的管理。
(三)负责组织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项目申报和立项的管理。
(四)负责各种科研成果管理、转化与推广。
(五)负责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使用、维护管理。
(六)负责各类科研数据统计、分析和上报。
(七)负责社会服务包括非学历培训项目的统计。
(八)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运行管理。
(九)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,审核和立项项目的过程跟进及归档工作。
(十)负责校企合作相关数据的统计、填报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(十一)负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果统计、管理与归档工作。
(十二)负责校企合作平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。
(十三)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。
(十四)负责珠海市职教集团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。
(十五)负责珠海市职教集团信息化平台规划建设、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。
(十六)负责江门高新区产业学院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。
(十七)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